
修改和平宪法,是自民党当局及政治家们自战后以来就坚持不懈的“夙愿”,然而,由于时局的限制买股加杠杆,特别是在野党、各群众团体以及广大民众的强烈反对,使之修宪派们的企图一直未能得逞。1991年,执政当局未经国会批准就派出自卫队扫雷艇进入波斯湾,公然违反了不准海外派兵的宪法制约。接着,众参两院强行通过了PKO法案(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合作法案),日本军人的身影开始出现在柬埔寨、卢旺达、莫桑比克等国家和地区,事实上造成日本宪法的空洞化。于是,修改宪法的声浪再次喧嚣在日本的政坛,迈出了修改宪法的切实步骤。
1、国会宪法调查会的成立
1998年7月,小渊惠三登台组阁,为了把修改宪法的问题摆到国会的议事日程,他实施了“保保联合”的政治体制,即以自民党内的新保守派为核心,同小泽一郎的极右政党自由党以及中间偏右的公明党联合,将内阁中的革新势力以及护宪派一举清除,以图顺利地展开修宪的切实步骤,并以新保守主义的理念处理日本内政外交的一切事务。

小渊其人是竹下派的会长,又是自民党靖国关系三个委员会中的活跃分子,还是一个改宪的积极派。
早在1993年1月,他在一次讲演中就说道:
我过去一直感到有必要修改宪法,宪法制定的过程,以及其中的条文和字句,并非不存在着问题。
由于“保保联合”体制的树立,国会内主张护宪的社民党(原社会党)、共产党的势力大大削弱(两党众参两院议员总数仅为40人),而最大的在野党民主党,又是积极主张改宪的政党,它的党首鸠山由纪夫就多次表示:
要正大光明地修改宪法的前文和第九条,自卫队要名正言顺地称为国军。
正因为“保保联合”体制控制着国会的决策杠杆,《日美安保新指针》及相关法案顺利获得国会的通过。不仅如此,1999年8月13日,国会又以压倒多数的票数通过了《国歌国旗法》。这一法案意味着当年象征军国主义侵略、殖民统治和杀戮奴役的“日之丸”、“君之代”得到了法律的认可,无异于为当年的侵略战争涂上一抹油彩,引起海内外的关注和日本国民的强烈反对。
以上几项严重违反宪法原则的议案被顺利通过,这在小渊内阁之前是绝无仅有的。也刺激了执政当局修宪的步伐。终于,2000年1月20日,修改宪法问题正式提交国会,尽管在讨论中产生一些疑义或反对意见,但是,控制着绝对票数的“保保联合”体制还是促使国会通过了成立众参两院宪法调查会的议案,其中,众议院宪法调查会会长为原外务大臣山中条太郎,参议院的调查会长由村上正邦(自民党议员会会长)担任。

村上正邦十分兴奋地说:
禁忌被打破,在新千年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年份成立宪法调查会,实在令人感慨万千。
2、国会议员及主要政党的改宪调查
进入90年代以后,日本新国家主义思潮空前泛滥,修改宪法的声浪此起彼伏,到了90年代后期,朝野上下主张改宪的舆论更是日盛一日。据《读卖新闻》的问卷调查,众参两院的议员中竟有71%的议员赞成改宪,比1997年3月该新闻社调查时增加了11%。
另外,有54%的议员主张行使“集团自卫权”(即把日本绑在美国的战车上,即使日本不受到攻击,为了“集团”的安全和利益,也要行使“自卫权”)。在执政党中,自民党议员有80%之人赞成改宪(不久上升为95%),保守党(由自由党分化出来的执政党)是100%赞成,执政党之一的公明党中有64%的议员赞成改宪(据1995年调查,该党赞成改宪派为44%)。
在野党的民主党中,赞成和反对各为37%(后赞成派增加至65%)。小泽一郎的自由党内则有93%赞成改宪。在野党中,只有共产党和社民党反对改宪,其中,共产党中有95%反对,社民党则是100%反对。再从年龄段分析,30岁以下的人员赞成改宪者为80%;40~50岁之人为73%。说明年轻一代改宪踊跃。
关于改宪的具体步骤,按着国会宪法调查会的时间表预定,众参两院宪法调查会提出改宪报告书的时间预定为2005年,然后再用5年时间完成修改后宪法的正式实施。对于这个时间表,有49%的议员认为这个时间合适,有39%之人主张还应该提前,9%之人主张推迟。
从政党别来分析,主张提前拿出调查报告书的议员中,保守党有89%,自由党78%。自民党则有48%,另有51%之人认为2005年前拿出报告书合适。公明党的主张是无论调查会何时提出报告书,应以2005年为前提,之后的5年(2010年前)一定要有结论(即提出具体实施案)。
综合以上7个主要政党的意见,主张在2005年前拿出报告书的为84%,外有66%的民主党人士赞同。2003年8月,小泉在一次讲话时再次强调,一定要在自民党成立50周年前,即2005年11月前完成改宪,可见执政党改宪心理之急迫。

反对党一侧,95%的社民党人主张拖后,共产党则认为,“完成报告书并非是调查会的目的”,所以,有95%之人未做回答。
2001年秋,《读卖新闻》在对国会议员和各政党进行调查的同时,分别对各界的知识阶层和普通民众就改宪问题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是:在知识阶层中有58%之人赞成改宪,普通民众中也有54%赞同修改宪法。也就是说,有一半以上的日本人赞同改宪。
但是,在具体条款和见解上并非一致,详见下文:如“赞同修改宪法的理由?”回答是“为了在宪法中明确规定自卫权和承认自卫队存在”的国会议员有64%;知识阶层则为69%,超过国会议员5个百分点,而普通民众不过19%。
对“关心修改宪法的什么内容?”回答是“放弃战争和自卫队问题”的国会议员和知识阶层均为87%,普通民众则为34%。对这个问题,普通民众中回答“环境问题”的占45%,回答“生存权和社会福祉问题”的为28%,“保护隐私权问题”为24%,“情报公开”(透明度)的为23%。可以看出,尽管有一半左右的国民赞同改宪,但是,他们大多关心的是与家庭或个人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
在媒体中,最积极的修宪派当属《产经新闻》社,2002年11月3日,在宪法颁布实施56周年的日子里,《产经新闻》发表了一篇社论,题为《重新考虑国家和主权的好时机》。
文中称:
宪法应该被诸国民的公正和信义所信赖,并着意保护国民的生存和安全,可是,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使我们认识到宪法与现实的乖离。回顾去年,由于北朝鲜的国家绑架犯罪,受国民公正和信义所信赖的宪法流于形式,因此,日本没有负起保护国民生命财产和自由的国家最大责任。在国家主权遭受侵害的时候,未能及时采取毅然行动,使工作人员和船只遭受侵害,而且现在还受着(朝鲜)导弹的威胁。
在沈阳事件中,中国武装警官侵入日本国总领事馆内,主权受到侵害,对此,本应敏感的外交官没有采取行动,看出他们缺乏主权意识。
通过这些非正常事件,有国家意识和认识到主权重要性的恐怕只是被绑架者的家族吧。从人道的观点,本国国民的人道应该是第一位的,即应该最优先地救出被绑架者全员。从事政治的诸位必须重新认识国家最低限度的机能和责任,不仅是那些主张“保护和平宪法”的护宪派,对主权侵害事件视而不见之人也不能免去责任。
在日本卷入激变的国际局势的今天,暴露出宪法体系的非现实性,特别是不能行使集团自卫权的解释,不能帮助意在保护日本的(战略)伙伴,到头来,日本就不能成为国际共同社会的一员。
每一位国民为了保卫宝贵的日本,都应该考虑国家应该怎么做,换言之,都应该考虑如何修改宪法。
3、小泽一郎“军事贡献论”
小泽一郎曾任自民党干事长,在几届内阁中担任过重要职务,他虽非日本政坛的“巨无霸”人物,但能呼风唤雨、擅长纵横捭阖,又在政坛上几进几出,是位可以同石原慎太郎“媲美”的有影响的鹰派政治家。

小泽一郎属于“新生代”政治家(1942年出生),从1969年出仕当选为众议院议员,此后一直是自民党的核心人物,1992年12月,小泽脱离自民党,与羽田孜合组新派,造成自民党战后38年执政、“一党独大”的局面一朝倾覆。
这以后,小泽又组建新进党、自由党,时而与自民党联合执政;时而又同自民党反目,另起炉灶。最后,他精心组建的自由党也有26名议员弃他而去,另组保守党,同自民党联手执政。1993年5月,小泽出版了一部《日本改造计划》,提出“普通国家说”,全面阐述了他的修宪观。
(一)所谓的“普通国家说”
小泽认为:
国民富裕和安定生活的前提是国家的安全,为了确保国家的安全,国际环境的和平和安定是必不可少的,今天,任何国家在政治、经济、军事上都不可能单独保障自国的安全,必须各国的协调才能得以实现。
(为此)日本应该站在如何维护国际社会的和平、安定和自由的立场上,尽快地构筑冷战后的世界新秩序,所以,任何国家都应该积极的负起责任和发挥作用,而日本还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国际国家。
这里,小泽一是强调日本应尽的“国际贡献”;二是认为日本还算不上一个“国际国家”,所以无法为“国际贡献”承担责任和发挥作用,而要成为“国际国家”的前提必须成为“普通国家”。所以,小泽就他的“普通国家说”进一步做了解说,他主张,“普通国家”必须具备两个要素。
第一要素是:把国际社会事务当作自己的责任理所当然的进行。
特别是安全保障问题,不能再回到海湾战争和PKO法案(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合作法案)时的争论,以宪法和法律制度为借口,自以为是的强词夺理,不过是设法回避国际协调责任和作用,比起其他国家,日本更应该站在为世界和平和安定作贡献的立场上,决不能把安全保障从国际贡献的领域里排除,从这个角度冷静地考虑,在安全保障方面为了付出能够符合自己(地位)的贡献,必须整顿体制,这同军国主义化和军事大国化是两回事。

第二要素是:作为人类共同的课题,如地球环境保护,以及各国在努力创造国民安定富裕生活方面,尽日本的最大努力予以协力。
上面的一席话,涉及到了小泽“普通国家说”的实质,这就是打着“国际贡献”的幌子,鼓吹修改宪法,再不能像海湾战争时期以及出台PKO法案时“以宪法和法律制度为借口”,“把安全保障从国际贡献的领域里排除”。可见,小泽的“国际贡献”并不由衷,“军事贡献论”才是他的“普通国家说”的真谛。
(二)散布“中国威胁论”
小泽作为日本鹰派政治家的代表人物,对中国改革开放后取得的长足发展很不是滋味,总是时常搞出一些“动静”来危言耸听。在《日本改造计划》中,他就把“中国威胁论”抛了出来。
他在书中说:
中国、朝鲜半岛的安定是亚洲、太平洋地区安定和繁荣的关键,中国和朝鲜半岛是亚洲、太平洋地区最大的不安定因素,重要的是,中国和朝鲜半岛牵制着日本的行动,中国在期待日本协助其经济发展的同时,极度警惕日本在亚洲、太平洋地区强化政治、军事的作用,为了达到牵制(目的),进行无理的对日批判,非难日本的PKO法案是“日本军国主义复活的阴谋”就是一个例证。
朝鲜半岛现在对日本过去的殖民地支配还怨恨甚深,阻碍着日韩、日朝关系的正常化。
小泽散布“中国威胁论”的目的自然是为修改宪法做铺垫,为日本向军事大国迈进制造借口。
所以,他主张:
只有同美国协调一致,才是日本为世界和平作贡献的最合理、最有效的方策。
作为防卫战略的......“专守防卫战略”是消极的政策,应该在不承认集团防卫权的宪法解释的框架里制定安全保障政策和防卫战略。
日本的自卫队不具备独立保卫国家主权的“军队”的机能......冷战结束后,构筑新的世界秩序是世界性的课题,日本应积极地参与新秩序的构筑,作为中坚手段的自卫队是极重要的,可是,如果自卫队不能超脱“专守防卫战略”的框架,在构造新秩序过程中有效利用自卫队就要受到深刻的限界。
今后,应该积极主动地创造使自卫队适合日本和平和安全战略环境的地位,即,必须从被动的“专守防卫战略”向“开创和平战略”进行一次大的转换。
由于日本社会各界不断掀起美化战争、否定战争责任的翻案歪风,中国、韩国等亚洲国家对其进行了批判。小泽对此指责中国的批判是来源于“霸权主义”,“是做给中国人民看的”。

他说:
中国的不满多少是做给中国国内人民看的,从中国人自己的霸权主义里也多少会对日本产生敌对意识,当然还因为有交战的历史。
韩国人也是“因为日本的统治遭受了痛苦”之类的叫个不停嘛,这作为历史事实来认识是可以的,但只要进行反日教育,就绝不会有日韩友好。
(三)小泽的改宪方案
小泽一再主张自卫队要从“专守防卫战略”转移到“开创和平战略”,为此:
要彻底修改将专守防卫作为基本的“防卫计划大纲”,要实现这一点,必须要由军事机关的职业军人从纯军事的角度来制定(大纲),政府的责任只是责成职业自卫官实施调查研究,这样才是本来意义的文官管理。
小泽表面上还是遵从西方国家文官管理军队的制度,但实质上却是主张由军人“从纯军事的角度来制定”(大纲)。等于抽空了文官管理的内容,这与战争时期军部统率军事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对宪法第九条,小泽的本意当然是全面删除,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他先是以“释宪”的方式竭力为自卫队开出海外制造“依据”。
他称:
宪法第九条只是禁止国权的发动(战争),即根据日本独自的判断在海外行使武力。
(可是)自卫队作为国联的机动军提供给国联参加和平活动,从宪法前言和第九条的理念解释,不仅可能,而且应赋予实践。两者在形式上、实态上明显不同,必须加以严格区别”。
不过,他对自己的“释宪”也有些心虚,所以也索性提出了一个改宪主张,即,在宪法第九条(计有两项,即日本放弃交战权,不保持战力、不以武力手段解决国际纠纷的内容)的后面再加上第三项,他所拟的内容是:
但是,前两项规定不妨碍为了开创和平活动保有自卫队;在国联的请求和指挥下保有国联机动军;以及不妨碍在国联指挥下的国联机动军的活动。
虽然他在这里打出了国联的幌子,但是,如果这一条成立,第九条的前两项内容也就等于虚设,变得毫无意义了。除对宪法第九条另加一个“第三项”外,小泽还提出一个方案,这就是单独制定一个《保障和平安全基本法》,在该《基本法》中:
应明确记载:任何主权国家都有其固定的权利,日本也持有自己的自卫权,为此,必须持有最小限度军事力的自卫队,并作为国联的一员积极协力和平维持活动,为此要持有国联机动军。

以上就是小泽对宪法第九条的修改意见。
他鼓动说:
宪法不是不灭的大典,而是为了使我们愉快、富裕生活的基本规则,我们周围的环境在发生变化,自身的需要和要求也在变化,宪法当然也应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改变,这是理所当然的。
(正文完)买股加杠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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